11月23日,户口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的徐先生夫妇,在上海市公安机关为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成为首个享受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便利的家庭。
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据了解,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述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其中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提交办理材料原件。(郭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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