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宣传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近日,曹杨新村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下称“曹杨市监所”)组织辖区内药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学习宣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宣贯会重点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制定主要思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学习,以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种类,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行为,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为进一步明确新办法的相关要求,曹杨市监所对辖区内零售药房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
一是督促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二是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三是强调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落实“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
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下一步,曹杨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购药服务,助力企业把握药品零售新发展机遇。同时要以药品质量安全为底线,全面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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